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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物价局今日发布通告称,6月1日全省高速公路实施统一收费标准(系数)后,由于采取了以1元为最小计费单位四舍五入取整原则等原因,造成部分收费区间收费额提高。省政府决定,从2012年8月1日零时起,韶赣高速公路、江肇高速公路、广园快速路二、三期将恢复至按原收费额收取通行费。(林翎粤交宣)
林翎、粤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