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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皮(特约作者)
有这么一帮人,他们白天黑夜,都过着极普通不过的世俗生活,只有在静思默想之际,奇妙的幻想火花才在他们的头脑以及面相上呈现出迥异常人之处。
有这么一个空间,冷静的时候是冰,热情的时候是火,中间形成一股真空,既不叫人窒息,却也不能够带给人太多的振奋,不生不死,只在彼此交织的瞬间,焕发出灵光既逝的遐想。
当以上说到的那一帮人进入这样一个场景,就正如一滴水侵入——幻想的——汪洋。当水滴日积月累,渐渐形成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其时,冰火之间的不死空间则注定陷入一场万劫不复的革命。乔治·马丁便是这场革命的领袖之一。
此人一九四八年生于美国纽泽西州的贝约恩市,二十七岁即以《莱安娜之歌》获象征科幻小说界最高成就的“雨果奖”。如今,马丁是当今欧美最受推崇的幻想小说作家之一,长篇作品则包括《光逝》、《风港》、《热夜之梦》、《末日狂歌》及预计一共七册的《冰与火之歌》大系。
尤其《冰与火之歌》是近年来史诗奇幻小说的一大突破,马丁以宽广的格局,史家般的写实笔触,跌宕而惊奇不断的情节,革命性地拓展了幻想小说的视野。
我在网上搜到了马丁大叔的形象:一个斜戴了鸭舌帽,蛤蟆墨镜,毛发蓬松,大胡子的中年人,和我印象中的外国作家并无二致,不过从那一张不清不楚的黑白相片上我倒是朦胧地看到一些海明威的影子。我乐意将这两个人牵扯到一起,一来是貌似的形象,再者是我把能够读到的两个人的书籍都读了,发现,并不是在同一个层面书写的两个人却在同一个层面获得了共知,便是均乐于对血淋淋的残酷现实进行叙写,它们不但超越了海明威醉心叙述的战争,也超越了马丁小说依附的那层奇幻的外衣。
恐怕正是这一点,才让我有一百二十个精神在两天两夜废寝忘食中将上下二册共达737页的《冰与火之歌》一气翻完。
“他将斗篷包裹在她肩膀,发誓一辈子的守护,而这,和佛雷家族将狼头缝在罗柏·史塔克的尸体上,并为之戴起王冠一样,都只是个残酷的笑话……妻子依旧夜夜去神木林祈祷,提利昂不知她是否祷告他的死亡。她失去了家园,失去了依靠,在这个世上,每一位所爱过或信任过的人,统统进了坟墓。凛冬将至,史塔克家族自食其言。对兰尼斯特家族,如今真是炎炎盛夏,为何我却凄凉无比呢?”
随便翻到哪页,都能吸引我读下去,这是马丁大叔的魔力。
对于这部作品,好评已经够多的了,被《轨迹杂志》誉为“成就远超过其它同类型作品”,《出版人周刊》说马丁在小说中为胃口奇大的奇幻文学爱好者准备了一场丰富的盛宴。
在没阅读之前,浏览如此评论,肯定觉得有拔高之嫌。而在阅读之后,再回头去看,则要觉得那些夸耀之辞非但中肯,而且显得太中规中矩了。
一个集三十年功力而成的颠峰代表作仅仅将它和其它同类型作品一较高低,仅仅把它当作货真价实的“奇幻”史诗,就明显的有削足适履之感。
事实上当我们将那一层罩着奇幻的外衣脱去之后,我们就可以恍然大悟马丁的野心所在——架构的庄严壮阔是在还原人类的冷酷现实;历史小说的写实笔触意在书碑列传;而恢弘布局、崭新手法、深具创意之背景,以及模糊难辨的善恶分野,则完全是在颠覆幻想小说的传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