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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年以来,天津宁河县人民检察院技术科采取措施贯彻落实市院和本院工作要求,坚持以办案工作区为依托,以现代科技为支撑,以服务侦查需要、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固定证据、指控犯罪、保障人权为根本目标,对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及重要证人,开展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全面提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水平。截至目前已进行同步录音录像14件24次,为突破案件、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是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拨出专项资金,对同步录音录像软、硬件设施进一步更新和改造,保证技术装备更加符合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要求。
二是强化技术人员配备。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技术科指定专人负责讯问录制工作并负责录制资料的保存归档和卷宗制作,全科分工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严格录制审批手续。每次录制都由自侦部门依程序提出申请,报相关负责人批准,由技术部门指派专职技术人员实施录制,并严格做到讯问和监控分离。
四是强化干警技能培训。组织技术人员认真学习高检院和市院有关同步录音录像方面的规定,加强规范化操作水平;提升办案人员对同步录音录像的认识,增强文明执法、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强化技术人员和办案人员之间的沟通,增强配合默契程度,确保在办案实际过程中录音录像工作流畅、规范、到位。(通讯员:潘洪亮、于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