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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记者刘纯报道某服装厂向某机械厂订购一套机织设备,双方约定一个月后交货,但没有签订合同。一个月后,机械厂将设备送达,可是在使用的过程中机器却出现故障,机械厂表示可以安排技师对机械进行调试。服装厂一方却以合同未采用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为由,坚决要求退货。机械厂一方想咨询律师,服装厂所说“双方合同不成立”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
解答:在此案中,双方虽然没有按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合同当事人机械厂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而服装厂也接受了,因此双方达成的协议已经成立。如机器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认为机械厂没有按合同的要求履行,服装厂可以请求换货;如果机械厂的确不可能提供合格产品,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不能请求认定合同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