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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亮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制定下发《服务重大项目和民营经济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强调,要正确处理好服务重大项目与帮扶小微企业的关系。
据了解,伊通检察院将探索设立重大项目建设和小微企业服务站,就地协调解决涉及项目建设和小微企业的诉讼问题及矛盾纠纷。办案中要做到不轻易开警车、着制服到企业调查,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不轻易查封企业财产及账册,不轻易冻结企业流动资金和银行账户,不轻易对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采取强制措施。防止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防止阻隔企业合法对外经营关系和流通渠道,防止出现“因办案不力,把企业查垮,把职工查下岗”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