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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秦刚通讯员潘正军)拖欠工人百万工资,置有关部门的协调、督促于不顾,玩“人间蒸发”,致使工人集体上访并围堵厂门,造成恶劣影响。河南省巩义市检察院日前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犯罪嫌疑人郭云常批捕。
今年52岁的郭云常是河北省唐山市人。2010年11月28日,郭云常代表河北省秦皇岛市奥格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简称奥格公司)与河南省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简称朝阳钢厂)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自己出任项目部经理。随着施工进度,朝阳钢厂按合同支付给奥格公司1005万元工程款,但从去年7月至今,郭云常就以各种理由拖欠200余名工人工资近百万元拒不支付。工人拿不到自己应得的血汗钱,就到有关部门上访告状,并围堵朝阳钢厂大门,致使工程被拖延,造成恶劣影响。2011年10月13日,巩义市劳动监察部门督促郭云常将拖欠的工人工资及时发放,并责成郭云常同包工头郝某等3人签订还款计划。郭云常表面应允,却在次日以外出借钱发工资为由,就此逃匿躲藏。其间,巩义市劳动监察部门曾对奥格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工人工资,但因该公司地址变更无法查知,郭云常亦“人间蒸发”,处罚决定无法送达。
今年6月24日,郭云常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