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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通知,天津市将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并将于12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由于“营改增”将使得企业税务负担降低,市民购买试点企业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也可能更省钱。
据了解,作为试点地区之一,相关通知中所要求的试点纳税人认定和培训、征管设备和系统调试、发票税控系统发行和安装,以及发票发售等准备工作都已在本市展开。
财政税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有业内人士解释说,以往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都要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是比较便于征收的税种,但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只要有流转环节就要征税,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现象越严重。而增值税是根据“增值部分”来征收。改征增值税后,符合规定的经营成本就将从企业的纳税金额中扣除,企业也就由此有望少缴税款。比如一家企业,现在缴纳营业税时,适用5%的税率,再加上附加税,总共的营业税率达到5.65%。假设卖出一件商品收入5000元,要缴纳282.5元的税款。以后改征增值税,该企业对应的增值税率为6%,假设同样售出一件5000元的商品,销项税额为300元,而符合规定可以扣减的进项税额有200元,那么企业的应纳税额即为100元。也就是说,“营改增”后,同样销售一件5000元的商品,该企业可以少缴税182.5元。
按照以往的做法,企业一般会将营业税纳入商品的销售价格。而“营改增”后,企业减轻了税务负担,其销售的商品就可能降价,消费者购买时也就能省钱了。新报记者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