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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报》最近刊登中国科院文学所所长陆建德关于《中国文学传统缺乏“共同体”观念》的演讲,现摘编其中一节,以飨读者。
我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的英国听到一则消息,英国小提琴家梅纽因在改革开放后来华访问,发现一些少年音乐人才,就推荐他们到英国去学习。几年后,那些中国学生进步很快。英国老师回顾他们的成长时说的一席话是我绝对想不到的,揭示了我们的盲点。他说中国学生开始有一个特点:如果是学声乐的,就对合唱不感兴趣,希望独唱;如果是学小提琴的,也不喜欢齐奏,而要独奏。英国人原先对中国人不熟悉,他们只知道集体主义等等,但是他们接触到的中国年轻人却有与此对立的特点:偏好单独表演,轻视齐奏合唱。也就是说,他们不喜欢集体项目,对音乐中的合作缺乏基本的理解。这纯粹是对集体主义的排斥吗?其实远不是这样简单。
英国多恩有篇特别有名的布道文,海明威的小说《丧钟为谁而鸣》书名就是来自那篇布道文,“没有谁是一个独立的岛屿;每个人都是大陆的一片土,整体的一部分。每个人的死都是我的损失,因为我是包括在人类中的。因此不必派人去打听丧钟为谁而敲,它是为你敲的。”海岬上一块泥土被海水冲走了,我们会说那是“堆出于岸,流必湍之”,“堆”就是卓异之人,就是屈原、贾谊,就是后世某位自视过高的诗人。多恩不这样看:泥土可能是每一个人,它突出于海岬,并不是特别优秀,消失于海水之中,那是一个人的死,也许是熟人,更可能是陌生人,但是我也要分担,是我的一部分死了。在这个社会里,个人与社会之间有着一种共同体的观念。你如果作为共同体的一员来写作,来观察世界,认识周围的人,你的态度就与孤芳自赏的抱怨者迥然相异。这种关联性的意识是共同体的力量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