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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晚上7时,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夜校”特殊的一课在该院审判庭举行。
“以往每周四的法官夜校均是邀请专家教授或者审判业务骨干进行授课,今晚我们开展一次庭审观摩活动,由全体法官作为评委,对民一庭副庭长王杰锋主办的案件进行现场打分,以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襄阳市中级法院政治部副主任侯东风向大家讲明活动目的和意义。
当晚开庭的是上诉人王芳与襄阳市华格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一案。王芳称,2010年11月,其丈夫刘豪被华格物业公司招聘后,派往襄阳市中医院从事保安工作,华格物业公司否认聘用此人。2011年1月,刘豪因病去世,襄阳市樊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刘豪与华格物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华格物业公司不服,向襄阳市樊城区法院起诉,该院判决刘豪与华格物业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王芳又向襄阳中院提起上诉。
庭审中,双方围绕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唇枪舌剑,互不相让。王芳提出“有华格物业公司发的保安服及胸牌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华格物业公司则反驳说:“保安服及胸牌在街上很容易买到。”王芳又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并出示了录音带,华格物业公司则认为“证人是刘豪的生前好友,不符合民事诉讼证据要求标准”。
因双方争议较大,当庭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法庭择日宣判。
在一个小时的庭审中,该院领导以及法官听得聚精会神,不时地进行评判打分。
庭审结束后,该院副院长雷涌泉首先点评,“此次庭审程序完整、法庭调查辩论层次清楚,繁简得当。归纳当事人诉、辩意见完整、简洁,准确把握当事人诉讼心态,合理把握诉、辩平衡。”同时,他也指出,“此次在庭审中,审判长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归纳还不够准确、全面。”
本案的审判长王杰锋在接受采访时亦坦承“此次庭审确有不足,还需改进”。
“让全体法官当评委,评判法官庭审情况,这是法官夜校一种创新,希望院党组多组织一些庭审观摩活动,以促使法官自觉查找不足,互相取长补短,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该院民二庭法官袁博文道出了大家的共同心声。
据悉,该院自今年5月开始,每周四晚上开展“法官夜校”活动,围绕审判工作、队伍建设以及法官关心的话题,组织院领导、庭长和其他法官轮流主讲,或者邀请有代表性、权威性的专家为法官授课。目前,“法官夜校”已经举办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