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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加强执行工作创新,推动河北省廊坊市两级法院建立科学、统一的执行工作考核机制,探索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引导和促进执行工作全面发展,实现执行公正与效率,廊坊法院从近日起对全市法院实行量化考评。
为确保考评工作有章可循,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考核标准》,对考核的一般原则、考核基本指标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
该院考核实行百分制,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执行具体指标占65分,其中执行案件指标15分,执行效率指标25分,执行效果指标25分。第二部分执行工作综合管理指标占35分,其中执行管理15分,队伍建设10分,执行宣传工作10分。各分项都详细列出了具体内容和基础分值,并视情况确定了加分、减分情形。
7月下旬,廊坊中院依据考核标准,逐一对11个基层法院上半年执行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为确保实际效果,该院明确规定对考核名列前三名的予以通报表彰,排名最后的将通报批评,对其存在的具体问题将逐一进行点评,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连续两年排名最后的单位,将建议所在院党组对执行机构相关人员进行调整。
(高占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