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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谭董新)7月31日至8月1日,贵州全省法院审务督察工作部署暨培训会议在贵阳召开。会议对全省法院全面开展审务督察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对全省中、基层法院审务督察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全省法院要全面建立审务督察制度,重点围绕以下节点抓紧开展审务督察工作。一是规范法官文明用语、工作态度、文明接访的落实情况;二是遵守办案程序和审判纪律、遵守庭审规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遵守“五个严禁”、“四个一律”等廉政纪律的情况;三是司法强制措施的适用以及警用车辆、警用装备的管理使用情况;四是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及遵守劳动纪律和社会公德的情况。会议要求开展审务督察工作主要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及时发现和查纠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贵州高院还于近期出台了《审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审务督察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方式、督察结果的运用等内容。《实施细则》特别强调,要将审务督察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法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表彰奖励、职级晋升、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对于发现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原则上取消当年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