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自今年起,新疆各级汽车客运站将逐步实行凭身份证实名购票制,并对进站旅客所有行李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新疆运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任存新表示,全区各客运站点将在购票窗口、进出站口、候车区等明显位置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关于身份证使用和检验的规定,实行凭身份证实名购票。
新规定将要求乘客在购票时出示身份证,售票员将身份证号与车票号进行登记,或将车票与身份证拍摄记录。旅客所有行李,包括拐杖、假肢等辅助器具,均必须实名登记后经过安检,粘贴安检合格标签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目前,新疆三级以上客运站有353个,五级以上客运站500多个。受系统设备等的限制,实名购票将率先在一、二级大型客运站实施,其他中小客运站渐次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