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养老院院长孙兆元向记者介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称为“失能老人”。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分析,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中,一到两项“做不了”的,定义为“轻度失能”;三到四项“做不了”的定义为“中度失能”;五到六项“做不了”的定义为“重度失能”。天津国办养老院以接收失能老人为主,但是由于养老院入院人员流动性较小,床位固定,目前天津国办养老院入住是十分困难的。天津真正具有丰富护理经验的护理人员少之又少,而社区医院中拥有一批经过专门训练的医务及护理人员,这些人力资源是未来老龄化社会相当可贵而难得的资源。建议目前可利用地段医院和区级卫生院,开设老年护理服务,并建议建立“护理险”,将住养老人的部分医疗费、床位费、护理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他如伙食费、水电费等生活费用仍由住养人自行担负。
孙院长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失能老人的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减少失能老人的数量,老人们在平时的生活中应该多注重保养,加强锻炼,尽量避免成为失能老人。对于已经失能的老人,应该积极治疗,让老人尽快恢复,同时,在平时的照料中要尽可能地保证老人尚还拥有的身体功能的正常使用,并积极开发老人的新功能。让卧床老人都能坐起来并不是不能实现的愿望,经过专业的康复训练,很多卧床老人都坐了起来,生活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天津的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已经提出:“十二五”期间,天津新增养老机构床位3.9万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6.9万张,平均百位老年人拥有床位3张。其中为失能老人建设的老年护养院床位不低于养老机构总床位的60%。各区县要针对老年痴呆病、临终关怀、康复训练、少数民族等不同人群建立特殊需求养老机构。
天津要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实现“三个转变”:由传统的单纯依靠子女和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转变,由单一的分散居家养老向以分散居家养老为主、集中居家养老为辅转变,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进一步完善对经济困难且生活需要照顾的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扶持政策,扩大服务人群覆盖范围。以老年人为本,把做好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保健、应急救助等作为重点服务内容,将经济困难老人、失能失智老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等作为服务重点。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队伍。鼓励各类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专业养老服务队伍,同时加强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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