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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检察官给了我儿子一次重生的机会,是检察官挽救了我的家……”近日,肥东县检察院在对一起校园故意伤害案件回访时,犯罪嫌疑人小明的母亲反复念叨说。在办理这起案件中,肥东检察院对两犯罪嫌疑人适用了“附条件不起诉”以及“污点封存”。据悉,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污点封存”,在我省尚属首次。
殴打“情敌”两少年触犯刑律
2011年12月的一天,该县某中学操场上,刚过17岁生日的高三学生小明,因看到女友与另一男同学周某有说有笑,心生不快。当晚,越想越咽不下“这口气”的小明通过熟人将周某叫到寝室,用巴掌扇周某耳光,其室友小军出于“哥们义气”也用拖鞋对周某实施殴打,致周某左耳耳膜穿孔,构成轻伤。案发后,公安机关以小明、小军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其移送肥东检察院审查起诉。
了解案情检察官深感揪心
受理案件后,检察官从两个“犯事”少年的讲述中,听到的是“单亲少年”与“留守少年”的故事。
小明生长在一个离异家庭,从小跟随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的母亲生活。小军从小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父母在其三岁时就双双外出打工。像许许多多农村“留守儿童”一样,父母情感关爱、教育的缺失,让小军过早自立的同时,也促其对伙伴们之间的“哥们义气”顶礼膜拜。上了县城的高中,两个孩子被安排到了同一间宿舍,两颗同样渴望关爱的心让他们以“兄弟”相称。于是乎,当小明因一时情感纠纷殴打被害人时,小军首当其冲帮其泄愤,最终酿祸。
附条件不起诉让孩子参加高考
承办检察官经慎重考虑并请示该院领导后,与嫌疑人所在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到两个孩子没有前科劣迹,平时表现和学习成绩也都不错,目前正备战高考,此次属初犯、偶犯并对犯罪行为深感后悔。事后已主动向被害人道歉并赔偿了医疗及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检察院针对此案召开检察委员会,依法对两名在校学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且分别与两人的法定代理人、学校班主任老师签订了《帮教考察协议书》,制定具体的帮教措施,由学校、家长和检察机关对其实行联动帮教。这期间两少年可以安心备战高考。6月21日,考察期届满,肥东检察院根据其表现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污点封存”去掉犯罪标签
对接新刑诉法,肥东检察院大胆尝试,决定对小明、小军适用“污点封存”。
随后,承办检察官通知两人居住地的派出所、行政村等,要求对微罪不诉记录予以封存和保密,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同时,还告知两名被不起诉人,将对他们进行为期五年的跟踪回访。希望他们在不起诉决定以后定期汇报思想、现实表现状况等,以实际行动,改过自新,回报社会。
相关链接:未成年人污点封存,相关案件材料由检察机关封存,知情人限制在极小的范围内。但是,并不等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被不起诉人以后更要遵纪守法,悔过自新,若再次犯罪被起诉,此次犯罪的材料仍会移交给办案单位,污点将不再封存,并被作为一个量刑的情节考虑。王海峰王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