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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检察院日前邀请区人大代表听庭,评议公诉人对王某贩卖毒品一案的指控。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在今年4月,先后四次向吸毒人员“胖子”和“兔兔”出售毒品K粉10克,5月3日在濉溪路附近某宾馆内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并被当场从其所穿牛仔裤口袋内搜缴出尚未售出的毒品K粉11包20.2克。
在一个半小时的庭审中,公诉人从容沉着,与辩护律师围绕王某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情节严重”,是否构成自首,是否是“以贩养吸”等问题展开辩论,清晰的思路,流畅的语言,规范的法律用语,有力揭露了王某的犯罪事实,展现了当代检察官的风采。庭审后,人大代表对此次庭审给予充分肯定,对公诉人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出庭准备等给予积极评价。
此次邀请人大代表听庭评议,是庐阳区检察院开展“提升公诉案件质量,打造品牌公诉人队伍”活动的重要举措。该院今年建立了公诉人出庭观摩制度和考核制度,通过组织观摩示范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旁听庭审,进行评议等措施,提高公诉人的能力和水平。唐迎弟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