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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制可能改为代理制
中国金融博物馆理事长王巍:实施近三十年的央行对国库的经理制可能改为代理制。经理制下央行国库是对政府负责,对财政部有监督制约。代理制下,央行国库向财政部门负责。一字之差,倒退一个时代。
全国人大代表叶青:如果央行对国库的经理制改为代理制,央行就会从“出纳”变成为“提款机”。
管理政府的工具成政府管理的工具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刘云刚律师:预算是管理政府的工具,从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看,却成了政府管理的工具:只规定预算及时公开,没有具体时间;预算调整只涉及总收入支出以及重点支出,其他预算变更无需批准;未规定预算不通过的法律后果;对批准前收入支出,未设计批准监督程序,该期间收支几乎不受控制。
让人民看得见政府收钱花钱行为
财税专家马靖昊:对预算法修正的核心建议包括:应贯彻公开透明原则,让人民看得见政府收钱花钱行为;财政部与央行不要吵架,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确认央行国库经理制;痛下决心,取消所有财政专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补充预算绩效管理内容,对浪费预算行为要追责;明确人大的修正权和否决权。
提“财力保障”不提“财权保障”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朱为群:预算法修正案将第八条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各级政府之间应当建立财力保障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提“财力保障”而不提“财权保障”,其中大有讲究。如果提财权,说明各级地方政府有权,而提“财力”是表明地方政府无财权但可有财力,这财力大小最终由中央决定,这是财政集权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