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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抓好社会建设,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更加和谐”的发展要求;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阐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2011年,胡锦涛总书记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中央不断出台政策措施,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2006年至2011年,城镇新增就业年均超过1000万人,其中2011年新增就业122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