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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市民赵玲(化名)和男友花6999元在和平区新华路上的SL.2壹站式结婚工场(原薇薇新娘婚纱摄影)订了一套婚纱照,拍摄完毕后打算去选片,却发现店铺关门,经多方打听,得知该品牌在天津的店铺全部关张。记者采访了解到,和赵玲有同样遭遇的情侣还有很多。
据赵玲介绍,2011年7月,她和男友在SL.2壹站式结婚工场(原薇薇新娘婚纱摄影)新华路店订了一套名为“韩国七日度假摄影6999套系”的婚纱照,内容为韩国7日游5套整体着装设计摄影、国内1日4套整体着装设计摄影、结婚当日免费租用3套婚纱及礼服。
“当时牌子上挂的是‘薇薇新娘’,门市顾问说已改为SL.2壹站式结婚工场,只是牌子还没换。后来到了10月,我们和其他几对情侣赴韩国旅游并拍摄婚纱照,今年4月取回成品。”赵玲告诉记者,今年7月,她和男友在西青开发区的店铺拍了余下4套婚纱照。“摄影师告诉我们会在一两周后到和平路店选片,但此后一直没接到通知。”赵玲表示,7月下旬她再次拨打相关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无人接听,有的电话已停机。“后来我找到新华路店,发现已经关门,再联系当时的化妆师,她说已休假在家,过几天就会有消息。7月30日,我再次拨打化妆师电话,化妆师说她们也想找店铺领导,因为还有很多员工的工资没结算。”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SL.2壹站式结婚工场新华路店,玻璃大门紧锁,张贴了通知。内容为:“本店因经营原因停止营业,原薇薇新娘客户的未尽事宜请与林先生联系。”记者多次拨打该手机电话,均为关机状态。据赵玲介绍,和他们一起的很多情侣都面临此问题,他们跑了很多地方,发现SL.2的其他门店也关了,现在不知该如何解决。目前,相关当事人已将情况反映给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
记者在赵玲提供的相关单据上看到,页眉上的单位名称和末尾加盖的印章,均为“薇薇新娘”。击水律师事务所高明律师认为,依照《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因此,如果薇薇新娘是独立的法人单位,那么就应该由其承担责任,反之则由SL.2承担,具体赔偿数额,要结合具体合同条款及当事人实际损失确定。 (记者解金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