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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新报记者来到市卫生局23337627公仆热线工作平台,了解市卫生局党委常委、副巡视员宋立志接听市民来电的情况。上午9:30至11:30,共有18位市民打来热线电话,市民关心的问题包括医疗纠纷解决途径、职业病诊断、新医疗技术引入、评选好医生好护士的方法等内容,所有问题均当场予以受理,并责成相关部门负责人限期解决。
患者与医院打交道,难免会有相互不认同的时候,一些市民致电询问,如果遇到医疗纠纷如何能申请赔偿?又应该走怎样的申请程序?
宋立志介绍,医患作为特殊的群体,有特殊的渠道解决纠纷。依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可以通过四种途径进行解决。第一种途径是患者投诉后,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每个医院都有一个处理医患纠纷的专管部门,在本市不同医院该部门的名称也不相同,被称为医患沟通办公室、社会公共部、维权办、患者权利办公室、医疗安全办公室、医政科或信访科等,有同志专门负责处理。如果双方对自行协商结果不满意,患者可以走第二种途径,即申请两级鉴定。患者可向纠纷医院所辖区卫生局提出处理申请或向辖区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区级医疗部门将进行纠纷定性,根据定性结果,医患可继续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要求医疗部门进行处理。如果对区级鉴定结果仍不满意,患者还可申请市级鉴定。第三种途径是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根据每个案件不同、患者受到的损害不同,可能适用的法律也不相同。第四种是本市的特色亮点,即通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该委员会由司法局下属指导,属于第三方调解机构,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尽可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委员会自2009年成立以来,解决了大部分的医疗纠纷,受到患者欢迎。
孙爷爷打来电话说,自己曾多次在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最短的一次28天,最长的一次125天,其间医生、护士对其照顾得无微不至,让他感受到了私家医院般的高端服务。宋立志告诉孙爷爷:“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肯定,现在本市各大医院都在开展优质护理工作,为患者提供最细致周到的专业理疗服务。如果您认可他们的工作,目前评选好医生好护士的活动正在进行,请您投上宝贵的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