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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一)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二)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四)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五)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可是有些公民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和缺乏安全用气知识,违反国家规定,只图自己装修方便,擅自占压或改装、拆除燃气设施,结果影响到正常的安全供气。3月21日博燃网刊载题为“天津一小区入住半年未通气严重影响生活”消息,说得就是燃气管道被占压,影响居民不能及时通气的问题。消息原文如下:3月20日,家住天津某小区的鲁先生称,自从2011年7月交房至今,大半年过去了,小区的天然气迟迟没有通上,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而记者调查走访发现,此事的祸首竟然是居民的私搭乱建。
据鲁先生介绍,该小区三期是2011年7月交付使用的。由于当时开发商承诺小区是天然气入户,因此他家在装修时选择了与天然气配套的燃气灶和热水器。可是现在大半年过去了,天然气却始终没有接通,厨房的灶具也都成了摆设。“我们只能使用电磁炉做饭或者索性出去吃,花钱装修的厨房和灶具成了装饰品。”鲁先生无奈地说道。
随后,记者走访了该小区三期的多户业主,发现所有业主家中的燃气都未能使用,天然气成为三期住户的“集体病”。住户陈女士说,小区三期业主共1450多户都未能使用上天然气。业主找过物业,对方说尽力协商争取2月份通气,但现在快进入4月了,却迟迟没有回复。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塘沽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燃气公司之所以迟迟没有输送燃气,是因为该小区一楼有6户业主私搭乱建,在小区内私自圈地,扩建院落,正好埋在地下的燃气管道被挖。如果通气,会引起主管爆裂的危险。这一说法也得到了小区物业公司的证实。燃气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燃气公司已经起诉6户住户,并且胜诉,等法院下发判决书后,相关部门就会强制执行,拆除违规建筑,保障燃气输送的畅通。燃气集团有关专家提醒全市居民用户,占压燃气管道行为即违法,也不安全。为了您和邻居的安全,一定注意遵守国家的规定,不要占压和随意改动户内外燃气设施,以确保用气安全。您如遇燃气使用问题,可随时拨打燃气集团24小时服务热线23006777,进行咨询或及时反映占压燃气管道的违法行为。 (通讯员高继德康雪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