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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谢文龙林志华
金陵晚报记者周俊报道
李华与李明是一对亲姐弟,最近弟弟李明想卖掉父亲留下的房产给母亲治病,可姐姐李华以房子升值为由索要补偿,如果拿不到补偿就不将户口迁出。
经过下关区幕府山街道司法所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弟弟从卖房款中拿出1.5万元补偿姐姐,姐姐则把户口迁走。
姐姐20年前掏钱购房
事情要从1992年说起,当时,姐弟两人父亲的单位给其分配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公房。房改时,由于姐姐李华参加工作比较早,手头比较宽裕,于是便出钱替父亲买下了这套房产,但产权人仍然是父亲的名字。
购买这套房子不久,由于李华在浦口的住房需要拆迁,一家就暂时搬到父母的房屋里居住,姐姐的户口也随之落到父母的房屋名下。
后来,李华身患疾病,需要钱治疗,于是便向父母讨要购房款。一家人东拼西凑,把李华支付的购房款全部给了她,而且父母还额外给了她3万元的装修费用。
卖房为母治病遇阻挠
前年,两人的父亲去世前明确表示,要把自己名下的这套住房全部过继给儿子李明,之后办理了房屋产权人变更手续。去年底,李华的母亲得了脑梗塞,花光了积蓄后,还是缺一大笔治疗费用。万般无奈的李明只好找母亲商量,准备把房子卖掉给母亲治病。
就当交易快要完成时,买房人发现李华的户口还没有迁出去,于是便暂停了交易。急等钱用的李明只好找姐姐商量,请求姐姐尽快把户口迁走。谁知道姐姐李华却提出,现在卖房,房产已远远增值了,所以要给自己一笔经济补偿,否则就不同意把户口迁走。
姐姐获得1.5万元补偿
听姐姐这么一说,弟弟很吃惊。原本卖房就不是为了挣钱,而是为了给母亲看病救急。双方为了这个问题都不让步,甚至多次发生口角。幕府山街道司法所随后介入,对双方进行调解。
经过调解员反复劝说,弟弟最终同意从卖房款中拿出1.5万元补偿给姐姐,姐姐则把自己的户口迁走。姐姐也表示,今后双方仍然继续来往,友好相处。(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