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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炎炎烈日下,检察官分别来到村民李某某和张某某的家中,促膝谈心,释法说理,最终促成邻里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我们想明白了,现在村里的建设红红火火,身边乡亲们日子越过越好了,我们却把精力耗在互相闹纠纷上,让乡亲们看笑话、让家里人跟着走心思,太不应该了。”天津西青区某村村民张某某和李某某互相拍了拍肩膀,两双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李、张二人是住在一个村的村民,两家不仅是邻居,而且两家种植的土地还接壤,邻里关系本应好上加好。但是,李、张二人却常常因为种植土地接壤问题而闹矛盾,且积怨很深。2006年,双方曾因一些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张某某两处轻伤的后果。经法院判决,由李某某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张某某6万余元。此后,李、张两家矛盾加深,口角不断。2012年1月6日,双方再次发生肢体冲突,张某某在厮打过程中右手腕撞伤致骨折,邻里关系发展到水火不容的境地。为了更好的化解矛盾,解开当事人之间的疙瘩,公安机关曾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想促成双方和解。但张某某坚决要求做伤情鉴定,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并负刑事责任。西青区检察院民行科的检察官在一次深入基层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到街镇检察室开展检察宣传过程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凭借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敏感地意识到,此案如处理不当,矛盾将越积越深,极有可能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为了有效化解矛盾,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检察官们主动延伸工作触角,积极配合镇派出所、信访、综治等部门工作人员做好李某某和张某某的矛盾化解工作。炎炎烈日下,检察官分别来到李某某和张某某的家中,促膝谈心,释法说理。耐心地开导张某某要换位思考自身的过错和给李某某造成的身体、心灵伤害。检察官语重心长地同张某某分析了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并列举了许多身边的事例来说明邻里、乡亲关系失和对于生活、家人产生的影响。情理相容、推心置腹的交谈让张某某和李某某思绪难平,陷入了沉思,想起这些年来两家屡次发生矛盾纠纷中牵扯的务农精力、影响的家人生活、遭到的乡亲们嘲笑……,又看到检察官不顾炎夏酷暑的耐心劝导,双方倍受感动,终于摒弃前嫌、化干戈为玉帛,邻里关系和好如初。至此,一起长达七年之久的矛盾纠纷,在检察官耐心细致的劝导下,得到圆满化解。(通讯员张宁孟宪芹张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