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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高立红山东来津打工青年王某最近因犯盗窃罪被静海法院一审判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事发当晚,26岁的王某到静海县双塘镇某理发店染发时,发现理发桌上有一串钥匙,上有汽车遥控器、汽车钥匙、指甲刀等,便产生盗走钥匙再偷汽车的想法。他趁店主不备,将钥匙偷偷装起来,染完发,王某出了理发店,用盗得的汽车遥控器对着附近的汽车一通乱按,没有反应。他又四处查看,发现附近一个牙科诊所门前停放的一辆银灰色三厢夏利车有了反应。王某拽开车门,用盗得的汽车钥匙对点火开关,用在车内翻到的一把镊子拧点火开关,又用盗得的钥匙串上的指甲刀剪断方向盘下面的电线进行对火,但这一切努力都失败了,夏利车始终没能发动。
王某舍不得已经付出的“劳动”,将自己的自行车放在汽车后座上,一手扶方向盘,一手推夏利车,想将车推着火后盗走。没想到,车推动不久,右前角就撞在路边的树上,方向盘被锁上。王某盗车不得,弃车逃走,自己的自行车也落在了车上。转天早晨5时许,王某在一家早点部门前,不甘心的他又将一位吃早点客人的自行车偷走。失主报警,当天中午王某即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