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第二汽车运输公司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为依法破产企业。企业与职工的债权、债务等相关事宜已基本结束,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请未清理债权、债务手续的人员自本通知之日起30天内来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201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