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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进一步减少燃煤锅炉对环境的污染,从根本上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城区燃煤锅炉限期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三年内要完成城区内燃煤锅炉改造任务。其中今年我市计划改造城区燃煤锅炉共149家297台2881蒸吨,需改造资金5762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供热企业筹集、中央专项扶持及各级财政补贴方式解决。
8月10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完成2012年城区内燃煤锅炉治理改造任务,在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市财政提前预安排治理专项补助资金1亿元,为我市治理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