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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8月9日,市民张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广州的亲戚打算落户兰州,准备好相关手续到派出所办理,工作人员说还缺少“双证明”,所以将近半年过去了,亲戚的落户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我们去派出所办理户籍的时候,工作人员称还缺少相关证明!”张先生说。据张先生介绍,派出所工作人员告知他们,如果要落户,除了先前准备的相关手续外,还需要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迁出者原职业更改证明”双证明,才能够办理落户。得知此种情况后,张先生亲戚只好专门回到广州的户籍所在地开具相关证明,但是当地派出所却称从没有开具过这样的证明。并称现在全国公安联网,有无犯罪记录在网上就可以查到,没有必要开具这样的证明。无奈,亲戚只好回到兰州。将近半年过去了,落户问题至今没有办法解决。
针对张先生所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到了张先生亲戚办理落户地的辖区派出所建兰路派出所。派出所所长答复,根据兰州市公安局的相关规定,必须要有“双证明”,才能够办理落户手续。如果没有“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迁出者原职业更改证明”,也可以用失业证来代替此项证明。随后,记者联系了兰州市公安局户口办理电话,工作人员称,请张先生亲戚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拨打兰州市公安局户口办理电话,以解决相关问题。
张先生认为,此条规定有些“折磨”人,为了开证明,需要在广州、兰州之间两地奔波。希望政府能够出台更为人性化的措施,使得惠民政策能够更加高效的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