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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小勇昨日,记者从南昌市物价局获悉,8月11日起,南昌市各出租车经营单位、各出租车驾驶员将向每趟乘客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精神,南昌市93号汽油已上调为每升7.23元,按照南昌市物价局、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南昌市城市出租车燃料附加联动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当南昌市93号汽油价格为7.06元/升以上时,应启动城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1元。
8月10日,南昌市物价局发出通知,要求南昌市各出租车经营单位、各出租车驾驶员从8月11日起,向每趟乘客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接通知后,出租车驾驶员要在张贴1元燃油附加公示标贴后方可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