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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刘百军
近年来,云南省玉溪市在推动跨越发展的进程中,坚持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两轮并驱,把提升城市品质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该市先后跻身全国城市百强,获“中国十佳和谐发展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称号,成为中国十佳休闲宜居生态城市和西部地区投资环境最好的地方。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玉溪市市长高劲松。
“提升城市品质既要发展经济也要加强社会管理”
“应对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挑战,玉溪必须一手抓经济提质增效,一手抓社会和谐发展。提升城市品质既要发展经济也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科学发展、以民为本、依法治市成为高劲松秉持的三大核心理念。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高劲松认为,唯有发展,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奠定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物质基础。
近年来,玉溪市始终坚持实施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的生态立市、烟草兴市、工业强市、农业稳市、文化和市发展战略,突出发展现代农业、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提升经济竞争力,将公共资源更多地投向教育、卫生、就业、社保、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民生财政逐年递增。
去年,玉溪市民生支出达91亿元,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65.2%,切实解决群众增收难、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等民生问题。在全国率先全面实行义务教育“三免一补”,人均受教育程度由2002年的6.8年提高到2010年的7.6年。在全省率先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了由政府出资的参合农民大病救助制度,开展慢性疾病门诊统筹管理。如今,玉溪现代宜居生态城市框架已见雏形,基本实现了人民群众“学有优教、劳有多得、病有良医、老有善养、住有宜居”。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高劲松认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安全是人的第一需求,安全不能保证,美好生活就无从谈起。”高劲松说,玉溪始终紧抓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不放。坚持把打击的对象对准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重点整治治安混乱地区,不断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15年来,玉溪未发生在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政治事件、群体性事件,被中央命名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州市”,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市,连续两年入选中国最安全城市。
玉溪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了党委、政府主导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和群众诉求表达机制。15年来,坚持每月书记、市长接待日不间断。深入开展县区党委书记接访、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工作,进一步深化、拓展、提升“四群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信访中心、书记电子信箱以及“12345”市长热线服务电话等诉求渠道的积极作用,及时了解、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还要充分考虑特殊人群的服务需求。多年来,玉溪积极探索和创新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不断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社会化,建立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全面推行居住证发放工作,逐步将流动人口的就业、医疗、子女入学等相关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惠民内容纳入居住证管理。投资1670万元,组建玉溪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加大对“三孤”人群、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人以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力度。在全市建立了7个“过渡性安置基地和社区矫治劳动基地”,有效促进了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针对初中毕业未能升学的青少年,开展“政校联合办学”试点,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社会管理面临的主要资源问题不是少而是散”
“当前,社会管理面临的主要资源问题不是少而是散。只要平台搭得好、机制建得好,就能有效汇聚资源,形成整体联动格局,并取得共建共享的叠加效应。”高劲松表示。
据介绍,玉溪从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入手,着力整合资源。在应急管理平台建设上,统筹维稳、公安、武警、信访及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应急处置联合力量,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生产安全事故等公共安全事件,加强预案制定、日常演练和工作考评,确保有急能应、有应能行。在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上,积极筹建社管综合信息中心,提高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效率。
该市还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社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既有效整合了行政资源,又更贴近社会管理的实际。在社会管理专业队伍体系建设上,通过政府出资购买服务、整合各方资源、发动社会力量,建立了与新形势相适应、相匹配的专职调解、专业社工、专职巡防、专职协管员等专业队伍,成为社会管理不可缺少的一支新生力量。
在乡镇(街道)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规范化建设;在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和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在社区,通过资源整合,健全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为主体、综治维稳工作站为中坚、社区群团组织为配套的社区组织体系,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加强新型社区管理。
“社会管理创新须在法治框架内进行”
“社会管理创新还必须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高劲松强调。
高劲松说,多年来,玉溪始终把法治玉溪建设作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将更多的法治思维、更多的法治基因注入社会管理创新中。今年1月1日《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及10个配套办法正式实施,玉溪城市管理进入了法制化轨道,城市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人民的幸福感不断增强。该市大力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等重点工作,依法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查处违法犯罪、维护群众权益,引导各类社会主体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在全社会树立起依法办事、守法光荣的风尚,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