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郁军通讯员张建春)8月9日,甘肃省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该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就修改后刑诉法相关改革措施开展试点工作,确定张掖、庆阳、平凉、陇南、兰州部分县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分别开展刑事和解、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更大范围内调配公诉人、庭前会议和简易程序开庭等五项重点改革措施的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