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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谢梦通讯员/沈安信)前日,省安委办在广州召开港珠澳大桥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专题协调会议,研究提出加强港珠澳大桥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对策措施,划分港珠澳大桥安全监管责任,界定相关职能分工,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工作。
会上,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杨富对加强港珠澳大桥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杨富指出,港珠澳大桥连接港珠澳三地,工程建设期预计6年,作业区域通航环境复杂,跨越珠江口多条重要航道,日平均船舶流量达4000艘次,海上作业点多面广,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风险意识参差不齐,海上连续作业及生活周期较长,加上海上作业受台风、热带气旋、季风、暴雨、雷电等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要增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强化措施切实解决监管难题,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珠海市政府负责组织落实港珠澳大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工作。在国务院、省政府的重视下,建立了港珠澳大桥建设“专责小组、三地联合工作委员会、项目法人”三个层次的管理组织架构。同时,省政府建立了省港珠澳大桥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港珠澳大桥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