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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张家民实习生信华通讯员杨蕊邢纪枢】一名男子与他人发生口角后到对方单位去“寻仇”,因其单位同事的一句“他不在”,将该人捅至重伤。日前,本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这名伤人男子提起公诉,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获刑5年7个月。
被告人孙某,今年48岁,本市人,案发时自营一家餐馆。2008年大年三十晚上,服务员吴某找到老板孙某,称其哥哥喊自己过去吃饺子。因为生意繁忙,孙某没有同意。因为此事,当晚21时许,孙某与吴某的哥哥通了电话并发生口角。随后,怒气冲冲的孙某携带一把尖刀,来到吴某哥哥的所在单位。当时,正在前门大厅值班的保安员高某见孙某来势汹汹,就有所警觉,当孙某询问吴某哥哥的下落时,高某回答说他不在。孙某怀疑高某有意隐瞒,随即持尖刀朝其腹部捅了一刀后逃逸。经法医鉴定,高某腹部的损伤程度为重伤,构成十级伤残。去年6月,公安机关将孙某抓获归案。日前,此案经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孙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