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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蒋宏宁通讯员张忠民)我市一男子因表妹答应到餐馆帮忙,就高兴得忘乎所以,在骑摩托车载表妹去餐馆的路上,肇事致人重伤并逃逸。昨日,兴庆区检察机关依法对肇事逃逸的严林(化名)批准逮捕。
今年年初,我市男子严林在贺兰县金贵镇开了家餐馆,生意越来越红火。可由于员工少,严林多次去劳务市场寻找,都没找到,突然想到家住兴庆区的表妹阿红(化名)正在家闲着。
7月10日9时许,严林来到阿红家说明来意,阿红当即答应到餐馆帮忙。当日,严林驾驶摩托车载着阿红往餐馆驶去。一路上二人有说有笑,当摩托车行驶至北京东路一个没有信号灯的岔口时,与在斑马线内骑自行车的柯明(化名)发生碰撞,两车同时倒地,柯明头部重重坠地,血流如注昏迷不醒。而严林及其表妹则无大碍。
突发交通事故后,严林对阿红说:“你在这儿等着,我回家取钱给对方治疗。”以此为借口逃之夭夭。阿红信以为真,在路边等待。
幸好,整个事故的经过被路边的一对夫妇看到,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几分钟后,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慌乱中,阿红也逃离了现场。
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线索,交警部门调取了附近的监控资料,并根据肇事者的逃逸路线,沿途搜寻。最终在金凤区辖区某学校西围墙处,发现严林藏匿在此的肇事车辆。原来严林驾车逃逸到此时车没油了,不得不弃车而逃。
同日19时许,刚进所住小区门口的严林,就被等候多时的警察抓获。
柯明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交警部门依法作出了严林应承担全部责任,而柯明则无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论。
2012年8月15日,严林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