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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5岁男童从10层窗户坠落死亡,男童父母认为开发商和物业都存在问题,于是将其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窗台和栏杆的设计高度不符合规范,因此判令开发商承担4成责任。
李林在本市承揽家装工程,李林的妻子王丽也常带着5岁的儿子去帮忙。2010年10月的一天上午,李林在给一业主装修时发现少带一样工具,于是让妻子把工具送到业主家中,随后王丽带着儿子一起送工具。由于双手都拿着工具,王丽无法牵着孩子的手。在电梯到达业主家的楼层后,王丽先走出电梯,等她呼唤儿子出电梯时,电梯门已经关上。儿子被关在电梯内,电梯关门后随即下行。王丽找到丈夫,两人马上从楼道一层层地寻找。15分钟后,发现儿子坠楼奄奄一息,送到医院抢救几天后还是离开人世。
警方接报后对现场进行勘查,认定李林和王丽的儿子是从10层的楼道窗户上,爬过栏杆从外开下悬式窗户坠楼。李林认为物业管理不到位,在窗户旁没有任何警示标志。而开发商设计的窗户和窗台高度很低容易攀爬,导致孩子坠楼。物业认为自己的服务是按照相关条例进行服务,而开发商认为自己的设计没有问题。于是,李林夫妇将开发商和物业起诉至法院。其代理律师告诉记者,被告窗台高度仅有0.52米,在窗台上有铁栏杆,但栏杆高度仅有0.37米,开发商建筑物的窗户、窗台和栏杆,均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房地产开发商除应保证其售出的商品房质量外,还应对其出售的商品房公共部分设立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本案中被告开发商所开发楼盘,存在不符合规范之处,在本次侵权事故中存在过错,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0万元。北京建诚(天津)律师事务所谢忠良律师表示,本案属于侵权的法律关系。如果开发商的设计符合规范,则不存在过错,也就不应承担责任。反之,那么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案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