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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30日星期五晴
法院驻中北镇大卞庄村联络员张志豪
今天到村治保室询问了解了煤气管道入村事宜,需要协调市天燃气公司走管安装,并且涉及到建中转控制站,需要在小区外面挖地接主供气管。然而连接主供气管的地方在一户村民的围墙外,因为要挖坑,该村民不同意,怕自家院墙会倒,影响安全。村里之前已经多次做其思想工作,可他就是不吐口,不让挖坑,通过了解,原来是该村民因为拆迁之事与村里有意见,不愿意配合村里工作,到现在一直不签协议,思想工作不好做。为此,我同治保主任一起到他家做工作,让他认识到该工作是关乎全体村民利益的大事,如果不早点联系燃气公司连上管道,将影响全村一千多户居民用气及饮食问题,希望他顾全大局。但是,该村民执意不配合,仍然不同意在自家院外挖坑,抵触情绪很大。我分析还是因为还迁之事与村里对抗情绪大,不仅仅是挖坑的事。村里一千多户都已经还迁,只剩几十户房未还迁,所以看出村里的还迁政策还是大部分村民同意的,只有少部分村民有其他想法而不同意。该村民估计就是后者。上午工作无功而返,下午,我将再了解其对村里意见是哪些方面,再进一步做其思想工作。
通过这件事给我的启发是:村民对一件事有看法,便会影响到其他事情的开展,如果把他心里的别扭想法化解掉,其他问题便会迎刃而解。因此,今后开展工作,我一定要把每一项工作都要想周全、尽力办好,不让老百姓有怨言,不影响到随后的其他的工作。在自己的工作中也是如此,尽量不要让其他同志们及当事人产生怨言,以致对下一次的工作产生抵触、对抗情绪而不好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