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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2012年秋季学期的教辅材料评议结果已予公告。昨天,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对应本市中小学校各学科教科书使用品种,按照各年级每一学科选择1本教辅材料的要求,形成本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公告,推荐给辖区中小学校学生使用。
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要做好教辅材料无偿代购服务,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市推荐公告中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与有关发行部门联系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公告以外的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提供代购服务。 (本报记者毛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