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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郑佳欣实习生/王方)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该局日前正式下发了“关于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的收入线标准由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9600元(月均800元)以下,提高至15600元(月均1300元)以下。
本月初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的意见》。通知透露,为进一步提高广州住房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经市政府同意,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提高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
根据通知,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的收入线标准由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9600元(月均800元)以下,提高至15600元(月均1300元)以下。廉租住房保障其他申请条件维持原政策不变。这也是继2010年调整后,广州第二次调高廉租房保障收入线标准。
据悉,廉租房保障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同时以实物配租和公房租金核减等方式实施保障。其中实物配租适用于以下两类家庭:一是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且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二是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或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等家庭。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按程序轮候廉租住房,轮候期间可以领取租赁补贴。
除上述两类家庭实行实物配租外,其余家庭以领取租赁补贴为主要保障方式。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按照人均保障居住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和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人均保障居住面积标准、家庭人口标准和补贴标准维持原政策不变。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表示,各区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做好辖区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摸查工作,指引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