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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在无任何注册资金的情况下,使用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最后双双落入法网。8月16日,江苏省沭阳县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被告人文奎俊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判处被告人李红燕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2年1月,文奎俊、李红燕夫妇在创办沭阳县大鹏电子有限公司过程中,二人均未实际出资。为了取得公司登记,文奎俊、李红燕在无任何注册资金的情况下,以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委托麻林(另案处理)为其代办公司注册登记手续。麻林又委托周习东(另案处理)代为办理,由周习东提供50万元资金。文奎俊、李红燕二人提供其他虚假的公司证明材料,骗取了沭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该公司的登记注册。2012年6月8日,文奎俊、李红燕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李金宝范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