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今年6月出台正式文件,要求对2010年12月31日后评审新增的240家三级医院,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发给三级医院等级证书和等级标识,已发给的要立即收回。目前医院等级评审工作还在进行中,评审结果落定后将向社会公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