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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网讯 (今晚报记者王学军曹家平)一男子酒后到KTV唱歌,误入他人房间,后者于是出来找到服务员交涉。没成想误入房间的男子此时反“理直气壮”,追出房间手持酒瓶将人砸伤。由于酒后滋事的行为,男子及其同伙均受到应有刑罚。
2011年11月21日15时许,白某、张某、康某酒后来到本市津南区小站镇一KTV娱乐。其间,白某误入同在此娱乐的小站镇居民徐某所在的房间。徐某遂走出,就此询问服务员。见状,白某竟不依不饶,辱骂并手持酒瓶击打徐某头部,并用酒瓶击打前来劝阻的服务员李某的头部。而与他一同而来的张某亦用酒瓶击打徐某头部,康某伙同周某(另案处理)用手掐前来劝阻的服务员庞某颈部。殴打中,徐某头部、右肘部受伤,李某头部、左手受伤,庞某颈部受伤。经法医鉴定,三人所受损伤均为轻微伤。法院在审理本案中认为,白某等三人酒后无端滋事,随意殴打他人,并致三被害人轻微伤,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属共同犯罪。由于白某系刑满释放后五年后再次犯罪,属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张某、康某分获6个月、7个月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