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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胡晓伟通讯员吴梅郑文龙李波)日前,市国土房管局查处了一起违法勘查(开凿地热井)案件,对涉案的河北陆海钻井有限公司处以10万元的罚款,这是本市首次对地热井施工单位进行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2012年4月,河北陆海钻井有限公司在委托方未取得地热资源勘查(开凿地热井)许可的情况下,为委托方的小区供热项目开凿地热井,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地质勘查单位在委托方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不得为其进行矿产地质勘查活动”的规定。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的发布实施,对违章的施工单位处罚有了法律依据,且罚款上限数额较大,可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