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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月3日开始,东莞全面取消治安联防费。然而有媒体报道,8月14日,石龙西湖水厂还在代收个人治安联防费。对此,水厂收费负责人称没有收到红头文件,只能继续收取。这事被曝光后,在网络上引发网友“吐槽”。
有网友称,怎么碰到收费啊涨价啊等事情,有关方面的执行就很快,但是碰到这种惠民的措施,就拖拖拉拉的,又是走程序,又是发文件,取消个治安联防费咋就这么难?
有网友留意到,就在5月份正式文件没下达前,桥头、东城、万江等地都在“赶末班车”收治安联防费;在8月初的一天夜里,塘厦镇清湖头社区就有近百名新莞人被强行带至社区警务室,直到办完“居住证”才陆续获准离开。该网友称,“这种粗暴的执法,完全与取消治安联防费等政策趋势是相违背的。政策变了,执法还是没变。”
有较理性的网友评论,政府对于治安联防费政策的调整,不仅是对于企业和民众经济上的减负,更是一种人性化管理的回归。但某些政府、部门的所作所为,仍然是老一套的思路和做法。不仅没有适应政策的最新调整,观念也没有随之更新。这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赶某班车”收费、对于取消收费拖拉等现象的出现。“而对这种行政态度,并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予以遏制并问责。”
根据媒体报道,负责统筹的石龙财政分局相关负责人称,已于8月14日暂缓收取治安联防费。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石龙西湖市民可凭票据到西湖水厂索回费用。
而在上周,东莞市物价局、财政局正式联名下发了《关于取消我市流动人员和常住人口治安联防费的通知》,已缴交2012年8月1日以后治安联防费的个人,可在2012年10月31日前凭缴费票据退回已缴交2012年8月1日后的治安联防费。退款手续按照“谁收费、谁退款”的原则办理。
有网友称,对于取消以及退款等最新政策,政府不仅要及时宣传解释,消除更多执行层面的误解,也要明确文件的法律效应,不能因为拖拉执行而让政策“变了味”。“石龙西湖的事件就是一起很好的警示。大家都知道政策要执行,但是实际上却还没执行,这时候怎么办?等文件、要通知、走程序等其实都是政府不作为的借口。政府应该保持政令统一,否则就是失职的表现。”
更有网友意味深长地说,既然是惠民政策,那就要在政策的执行中收获“惠民”的口碑,达到“惠民”的目的,否则不仅达不到政策所要实现的效果,反而会给民众徒增困扰与怨气。
南方日报记者朱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