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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羊城晚报报道《厚街试点居住证新门禁惹争议》
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东莞厚街镇公安分局和新莞人服务中心出“新招”,拟将赤岭作为试点,率先推行居住证门禁系统。然而有房东质疑称,有关部门强制所有出租屋都安装居住证门禁系统,安装费1410元,高于市场价。而且有房东们认为,安装费不应由他们全部“埋单”,政府也要“适当补贴”。对此有关部门负责人回应,以自愿为原则,不能说是强制。
点评:若此项政策推广,则新莞人今后进出小区将出示居住证,不少“二手房东”也将更换比以前更贵的居住证门禁系统,这无疑在实际操作中,都会给新莞人以及“二手房东”们增加额外的经济负担。政府出台这项新措施,加强出租屋管理,增强治安防范等出发点是好的,但若要在推行过程中有强迫或者牟利的嫌疑,则必然会遭致质疑和反对。
实际上,自愿原则是这起事件的核心主题。是否今后新莞人有无居住证仍然可以进出小区?是否“二手房东”不更换门禁系统也仍然可以安之若素?这些问题都考验这项政策的性质。如果政府推行这项措施是以强制性为前提,则正当性无从谈起;如果政府的公共管理只会进一步加重民众负担,那显然与公共服务的出发点南辕北辙。
事实上,既然是否安装新门禁系统是以自愿为原则,那么赤岭的试点效果又将如何确保?率先推行又意味着什么?在加强管理与服务民生的两者之间,政府确实需要费一番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