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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检察院反贪不手软,仅用15天时间,就侦破了该县市容局城市监察大队贿赂窝案,立案查处7件11人,其中大案1件1人。
今年初,该院接到一起非成型受贿案件线索,在对案件线索进行分析研究后,认为涉案人员可能远不止举报线索所涉及的问题。为保证案件的突破,该院成立了专案组,对参战干警进行精心部署。该案从开始初查到立案,再至最后一名嫌疑人孙某落网,仅用了15天时间,体现了办反贪案件的一个“快”字。
为确保办案质量,该院从“实、全、新”三方面入手,保证案件质量。办案中,在证据审查上求“实”,该院采取三级审查:首先由承办人审查,要求承办人把好证据关,既要补缺补差,又要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其次是交流审查,由承办人对案件事实交叉部分进行现场交流。第三是由审查组统一审查;在取证上求“全”。要求承办人对承办案件必须取证到位,不遗漏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任何一个证据空白。针对有的嫌疑人进行串供毁证,该院及时把串供毁证的经过和留下的痕迹等再生证据加以固定,进一步印证犯罪事实;在取证模式上求“新”。该院主动深入到现场调查了解,提高取证效率。针对不少群众或担心“利益”受损,或害怕承担责任的情况,该院采取邀请单位领导、社区干部谈话、亲戚谈心等方法,为取证对象排除心理障碍,增强了取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