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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检察院严查渎职侵权犯罪,特别是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今年以来,已初查案件5件,其中立案侦查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案件3件3人。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该院反渎工作“五提升”。
——提升执法效果。作为农业大县,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案件多发于农村基层,群众反应强烈。为此,该院在总结往年查办该类案件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把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查实查好,维护社会稳定。
——提升办案质量。为保证办案质量,该院党组定期听取反渎工作汇报,就办案等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此同时,实行每月以办案实绩评选先进的激励机制,调动干警积极性,确保办案质量。
——提升破案效率。3月7日,该院根据《合肥晚报》刊登的一篇某村乱砍乱伐的报道,顺藤摸瓜,立案查办了该村书记陶某。对陶某立案后,还追究了该镇林木监管人员胡某的渎职刑事责任。这两起案件的查办,在全县引起了较大反响。
——提升破案力度。对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该院及时向市院汇报以得到支持,提升了办案力度。在查办李某某滥用职权、贪污案件时,该院及时向市检察院反渎局进行汇报并得到大力支持,促进了案件的查处。
——提升社会认知度。该院先后在检察日报、安徽法制报、合肥晚报、长丰报等报刊上,宣传报道反渎职侵权工作经验、做法和亮点,提升了社会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