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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
顺德为什么要成立法定机构这种新型的法人组织?它在建设“小政府、大社会”中扮演什么角色?又如何与现有的社会组织相区别?昨日,顺德召开法定机构试点工作新闻通报会,对各种焦点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一问:顺德为什么要试点成立法定机构?
答: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
“法定机构是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重要主体,有利于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让社会承担更多责任,推动建设‘大部制、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服务模式。”顺德区编办副主任曹毅说。
此前,顺德通过开展大部制改革,初步实现了“机构整合、职能转变、效率提升、促进发展”的目标。但是,党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分工清晰又统一协调的高效运行新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需要进一步强化大部门的决策职能,转移其执行职能,实现由“物理反应”到“化学反应”的转变。
从现实层面看,传统的体制存在很多已经与顺德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且很难突破,制约了社会事业的发展。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的种类、数量、效率都有了更高的需求,为了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迫切需要在原有框架之外建立更加自主、灵活、高效的执行主体。
因此,顺德需要设立法定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此类机构可突破传统的行政框架,合理调整政府角色定位,充分探索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途径。
同时,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相比,法定机构可通过企业的治理结构、商业的运作效率、广泛的社会参与、公开的监督机制,独立、自主、开放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建立与顺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
二问:法定机构内部如何治理?有何特点?
答:法人治理结构,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
法定机构均建立和完善以决策层及其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要架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在机构内部建立决策、监督与执行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理事会是决策层的组织形式,由法定机构职责任务对应的主要政策部门、相关政策部门、服务对象、行业组织等利益相关方的代表,法律、财会等专业人士以及法定机构行政负责人组成。理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为理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理事会按照科学、高效的议事规则,审议和决定法定机构的基本制度和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对公共利益负责。
管理层由行政负责人及其副职组成,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管理法定机构的人事、财务、资产等日常事务。
通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决策过程充分体现社会参与性。
一是由主要政策部门、相关政策部门、服务对象、行业组织等利益相关方的代表,法律、财会等专业人士以及法定机构行政负责人组成理事会,体现理事组成的多样性;二是合理控制理事会中政府代表的比例,规定不得超过1/3,充分利用社会智慧和资源,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除监察审计委员会以外,其他委员会可以由理事召集,吸纳专家学者、行业精英等社会人士参加,体现理事意见的代表性。
三问:法定机构会否挤压其他社会组织的生存空间?
答:法定机构和社会组织错位互补
“法定机构不会挤压其他社会组织的生存空间,两者的职能定位是不一样的。”顺德区委区政府副秘书长李允冠说,法定机构是依法设立,履行政府公共政策和事务的机构,核心不在于做具体的事情,重在利用其独立灵活的机制更好地执行政府政策,整合各种资源,创新性地推动公共服务,而社会组织是民间团体,更多的是做具体的事情。
“法定机构将和一般的社会组织错位发展。”李允冠还表示,顺德改革一个重要课题就是转变政府职能,将一些政府具体的职能事务转移给社会组织,如果社会组织可以做的,将直接进行转移,法定机构不介入。法定机构将利用其公共机构和社会充分参与、市场化运作等优势,兼顾政府使命和企业效率,做一些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不能做,或者政府做不好的事情,分工和职能定位是很清晰、错位互补的。比如目前顺德每年都有很多人进行职称考试,但区内缺乏相关的培训机构,不少市民必须跑到佛山、广州等地进行学习,正在筹建的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将承担起相关的职能,为市民提供服务。
李允冠表示,法定机构运营甚至还会带动帮助提升社会组织的能力,帮它们开拓业务,在社会创新中心筹建的过程中,该中心通过广泛联系,大力推动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得到更多的资源,培训人才,更好承接业务,形成了伙伴合作关系。
四问:怎样避免法定机构成为“二政府”?
答:四重限制让法定机构“去行政化”
“作为承接政府职能的法定机构,要完全切换和政府的关系是不大可能,也不科学的。”顺德区编办副主任曹毅说。在整个法定机构的制度设计中,顺德设置了“四重”限制,让法定机构尽量“去行政化”运作。第一重是取消行政主管部门,“切断”政府部门和法定机构的隶属关系,在人事、财务、业务等方面赋予法定机构充分的自主权;第二重是理事会主席不能由公务员担任;第三重是政府公务员占理事会成员不能超过三分之一;第四重是法定机构行政负责制。
另一方面,全面构建内外监督机制。开展内部监督机构建设,建立和健全追究问责、回避制度;通过年报、信息公开等制度,实现法定机构信息高度公开透明;以评价制度为载体,加强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对法定机构的监督,结合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审计监督,提高外部监督的广度和力度。
五问:如何防止变相增加机构规模?
答:完成职责的法定机构将被撤销
外界也担心,顺德成立法定机构,承接了一部分政府职能,而政府本身的公务员队伍并没有减少,从而“变相”增加了机构和人员。对此,顺德区编办副主任曹毅表示,政府职能转移之后,承担原有职能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编制会相应地调整,避免增人增机构。
顺德区委副书记刘光大也表示,调整出来的人员将配置给市场改革深化后迫切需要增加人手的部门,比如职能任务较重,业务量较大的市场安全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
与此同时,在制度设计上,顺德也明确规定了法定机构撤销、合并、分立的程序。如果法定机构的职责任务已经完成,宗旨目标已经实现,或者社会组织、企业已经具备承接法定机构职责任务的条件,那么它就应该予以撤销。
撰写南方日报记者张培发通讯员欧阳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