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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王理
通讯员周洪波刘细华
日前,双阳区制订出台了《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在“人人都是软环境”的背景下,着力推进软环境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据了解,“软环境”一直都是双阳区的一张闪亮“名片”。该规范的出台,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在职行为提出了全面而具体的规范性要求,并向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公布,接受其监督和检举。通过政治立场、畅通政令、依法行政、考勤制度、上班纪律等多角度强化对“政治坚定、遵章守纪”基本行为要求的规范;从廉政规定、禁酒条令等角度强化对“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基本行为要求的规范;从学习素养、本职业务、处理公务、会议纪律、勤俭节约等角度强化对“严谨务实、勤政高效”行为要求的规范;从接待来访、接打电话等方面强化对“热情真诚、处事得当”基本行为要求的规范;从仪容仪态、行为举止等角度强化对“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行为要求的规范。同时,行为规范中明确了接(打)电话及接待来访的文明服务规范用语和禁忌语。
《双阳区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制订实施,使双阳区各级机关中从事政务工作的人员在职期间,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外,有了一个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规定对于违反本行为规范的,由组织人事及纪检监察等部门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