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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4日,家住长寿区凤城街道的张涛到亲戚家吃饭。酒足饭饱后,张涛骑着摩托车回家。途中,与一辆小轿车发生擦挂。由于醉意朦胧,张涛对擦挂浑然不知,径直驾驶摩托车回了家。
张涛回到家不久,便被一路跟踪的小轿车主人找上门来。“你找错人了,我没有骑摩托车。”面对轿车主人刘某的询问,张涛坚决不认账。无奈,刘某只好报警。
长寿警方接警后,赶到现场,并将张涛带至长寿区人民医院抽取静脉血。经鉴定,张涛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2.3mg/100ml,符合醉酒驾驶。随后,警方将张涛执行逮捕。
案件移送到长寿区检察院,经办检察官考虑到,张涛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赔偿了刘某修车的费用。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该院建议法院从宽处理。
昨日,长寿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涛拘役2个月,罚金3000元。
重庆晚报记者徐其勇通讯员蒲昌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