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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8月20日凌晨,“冀BU1712”重型自卸货车撞死骑自行车老汉后逃之夭夭,孰料,遗落在现场的保险杠碎片“开口说话”,最终协助警方“揪出”肇事大货车。目前,驾驶“冀BU1712”重型自卸货车的肇逃嫌疑人池某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8月20日凌晨5时40分,津汉公路蓟运河西侧大堤交口附近,号牌为“冀BU1712”的红色中汽重型自卸货车在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后,货车驾驶人逃跑。不久,交警汉沽支队接报赶赴现场勘查,“此时,案发现场只有一辆黄色自行车倒在路上,旁边躺着的老人已死亡。”办案交警当即对现场展开地毯式搜查,最终,在路边发现了肇事车遗落现场的前保险杠红色碎片和一个车右侧后视镜。随即,办案交警开始追查肇逃车。一路交警比对案发现场遗留碎片的同时,另一路交警则奔赴案发地周边卡口、汉沽及唐津和津宁高速公路,调取了案发时间内,途经这些路段的10余处监控录像,确定肇逃车为红色重型自卸车。“案发当日零时50分,一辆号牌为‘冀BU1712’的红色中汽重型自卸货车通过汉沽高速公路卡口,经过时间、车型及逃跑方向比对可以确认它曾途经案发现场。”
在“锁定”肇事车后,办案交警“顺藤摸瓜”查找肇事者,结果发现肇事者并非这辆大货车的车主,而是另有其人。“网上查询确认,‘冀BU1712’车主李某某系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人,但多次电话联系,李某某的电话一直没有打通。”为了尽快揪出“真凶”,当日14时30分,办案交警驱车100多公里前往河北省玉田县寻找肇事嫌疑车和车主李某某。几经辗转,办案交警找到车主李某某的家,但询问中得知,事发当天驾车肇事的并非李某某,而是池某某,但池某某一直下落不明。最终,在办案交警的劝说下,李某某表示愿意配合警方寻找肇事者池某某。当晚8时,迫于警方追逃压力,肇事者池某某在家人陪同下到唐山市玉田县交警大队投案。经痕迹比对,确认号牌为“冀BU1712”的红色中汽重型自卸货车就是肇逃车。
目前,肇事嫌疑人池某某已被公安汉沽分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