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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规范广告用语、净化辖区广告发布环境,日前,天津工商宁河分局开展了广告语言文字专项检查行动。采取网格巡查、重点跟访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户外车身、店堂印刷品等不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广告行为进行检查清理。
重点检查广告单独使用汉语拼音,违反国家规定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使用错别字,违规使用繁体字,使用国家已废止的异体字、简化字,使用不规范的成语误导公众,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存在其他不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情形的违规广告行为。一是加强对户外广告发布者的监管,将有关户外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广告语言文字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资料发放到辖区广告公司,形成广告发布者自觉自查、自查自纠的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对广告语言文字违规行为进行规范。二是对户外广告内容加大巡查力度,重点对县城商业道、光明路、205国道、振新路、新华道、贸易开发区等主要道路的户外广告用语进行逐项检查,同时将辖区260户门店招牌和户外广告予以登记造册,并与广告发布者申请通过审批的内容进行对比,查看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发布、擅自变更内容以及使用不规范语言文字等现象或违规、虚假内容。
在检查过程中,坚持依法规范和宣传教育相结合,对不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广告及时纠正、责令整改,督促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自觉在广告中依法使用规范标准的语言文字。共检查各类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横幅和店堂招牌560多条,其中规范广告文字和广告用语8条,并已责令限期改正,对于逾期拒不纠正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通讯员岳林春史永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