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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朱勤报道8月24日,记者从省卫生监督局获悉,受省卫生厅委托,省卫生监督局承担的全省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监督工作现已全面展开。
据统计,全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72家,其中政府办1182家,非政府办190家。
面对庞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省卫生监督局采取分阶段、分步骤的方式进行监督,与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建立联系,听取工作汇报,收集相关资料与信息;随机抽取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各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实地检查药品实物、药品处方、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药品入库单、发票和随货同行单,了解药品费用结算等相关情况,填写《卫生行政机构调查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表》,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基本药物监督工作的开展。